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原则,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到综合评价。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结果公开。
3.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院相关工作情况,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专业与拟报考研究生专业领域基本相符。
5.专业基础扎实,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外语成绩通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四级考试要求(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参加其他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成绩达到50分、新GRE成绩达到240分、雅思A类成绩达到4.5分、WSK(PETS5)成绩达到60分。
四、报考流程
1.考生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注册并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2.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学校线下复试。
4.学校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回复。
五、复试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内蒙古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3)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推荐免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
(4)本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6)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7)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2.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60分)、外国语能力考核(40分)以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
(1)专业能力考核
侧重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
(2)外国语能力考核
综合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侧重考核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
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成绩+外国语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录取
各专业在各自推免指标范围内分别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考生于“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类似调剂复试),先后进行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面试。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异动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6年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关于推免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475-8310053。
2.推免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75-8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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